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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完饭,苏枝和铭昭上了晨晨开的这个车。
玄祯一家三口坐的一辆车。
原计划是一起去山上打矿泉水,但是铭昭因为惦记着家里的小狗,就是李平送的京巴犬。
铭昭喜欢的不得了,给它取名小白,养了差不多十几年了,感情深得很,那是一分钟都不能离开,若不是饭店不让带狗进去的话,他是走到哪里带到哪里。
炫铃结婚前还是挺喜欢狗狗的,毕竟毛茸茸的小动物,谁看见都待见。
但是结婚之后,玄凌就觉得那是一个累赘。
尤其是小白性格暴虐,发起火来熟人不熟人都咬,那是使劲儿的咬。
苏枝和铭昭就被这只小白咬了好几次,打过很多次疫苗,小白不光是咬自己家人,连外人都一起咬。
所以本来是一只宠物犬,现在成了杀人凶器了,所以除了苏枝和铭昭以外,没有人喜欢这只狗。
玄凌刚开始的时候,还会摸一摸它的毛,但是后来发现这只狗很流氓,这是一只公犬,不知道母犬会不会不一样,反正这只公犬时常会做出一些羞羞的动作。
玄凌记得那个时候是夏天,她穿着裙子,然后坐在床边,因为摸它的狗毛了,所以它变得格外的亲近,然后围着玄凌很是亲昵,后来就扒着玄凌的腿,做那个羞羞的动作。
这个不管是谁,但反正是结过婚的人,都能意识到这一点,所以从那以后她再也不去撸狗了。
这只狗倒是很聪明,她记得有一次一家人去公园玩,那个公园很大,去的时候是铭昭牵着绳子的,但是出了公园,就是她牵着绳子。
狗狗跑得很快,所以她也走的很快,于是就跟大家走了两条路。
很快就看不到大家的身影了,他们是要去车子跟前一起聚齐才走的,但是炫铃对于停车场的方位,以及那个位置,那是一点印象没有。
就跟着狗狗这样一直走,玄凌还嘟囔着:“小白,你跑的这么快,你知道车子在哪里停着吗?别到时候找不到车子,咱们还得往回返,那就麻烦了。”
小白也不言语,就是一个劲儿的往前走,一边嗅着地上的味道,一边跑。
竟然还被他找到了车子,他们两个是第一个到的,这家伙是真的聪明,如果不是带着小白,她肯定找不到车子的位置。
小白还能听得懂人话,炫铃记得那个时候爸爸妈妈回老家了,她过去看了一次小白,铭昭走的时候特别嘱咐要每天出去遛一遛小白。
所以她就出去溜了一次,因为她胆子小,害怕小白不听话,害怕小白咬人,到时候就麻烦了。
这个小白看似很小的一只,比起那些大型犬可是小的太多了,它就像是一只玩具狗,比玩具狗大不了多少。
但是胆子大得很,哪怕是遇到巨型犬,它都敢上去厮杀一通,哪怕是最后受伤而归,它都坚决不会败下阵来。
玄凌倒是很佩服它的这个勇气,因为她没有,小时候有,但是被苏枝打怕了,后来就变得十分的胆小,十分的谨慎。
临出门的时候,玄凌就交代小白:“出去要听话,我没有钱,你要是咬了别人,我可赔不起。”
小白抬头看着它,也不言语。
然后两个人下楼,一路上小白跑的很快,一看见树丛就钻进去了。
楼下有那种低矮灌木丛,这种情况玄凌是钻不进去的,所以她一时慌张。
立马喊道:“小白,你给我出来,不然你进去了,我进不去,怎么办?”
就这样着急的喊了一句,小白竟然从里面钻了出来,然后乖巧的来到她身边,抬眼看着她,那个样子很无辜,很乖巧。
所以它是能听懂人话的,但是有时候它也很让人生气,那就是每次翻床柜,打开抽屉的时候,它就拼命的嘶吼,也不知道到底碍着它什么事了,玄凌久久不能理解。
还有就是家里人只要有人出门,它就开始狂吠起来,那个样子凶恶的狠,也不知道什么意思,总之就是要发怒的样子,让人有些不寒而栗。
所以去的时候容易,走的时候太难了。
她也曾经给李平拍过那只小狗的模样,李平夸赞道:“小狗长大了,很可爱!被你们养的很好!”
之前也说过,李平之所以给玄凌这只小狗,是因为他的一个朋友的妻子怀孕了,这个朋友和她妻子都是工商局的,然后就没有办法养这只小狗了。
李平立马想到了玄凌,结果玄凌还真是喜欢呢!
那个时候已经搬到了出租屋,晨晨上初一,所以她想给晨晨找一个玩伴。
那天她去领的小狗,她直接去的工商局,在楼门口遇到了那个怀孕的女孩,那个女孩个头很高,很年轻,也很漂亮。
她将装小狗的纸箱子递给了玄凌,玄凌提前推着自行车过去的。
她打开箱子看到里面好小好小的一只,白白净净的,它也不叫,正在歪头睡着,煞是惹人喜爱。
那个女孩说这只小狗出生才一个月,麻烦她多照顾照顾。
玄凌带着纸箱子回到了办公室。
李平也怜惜小动物,还给小狗狗买了牛奶,他们两个人蹲下一起看着那只叫声极细极细的小狗狗,眼神里充满了怜爱。
带回家的时候,玄凌本以为晨晨是喜欢,但是晨晨忙的写作业,复习功课,根本顾不上看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