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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环境好,香港治安稳定,普通人好赚钱,更多的人喜欢过来玩儿,咱们才能更好赚钱。
所以啊,哪怕是混社团,捞偏门,也得讲究个取之有道,咱们做事情要讲道理,要留点余地。
像以前那么乱糟糟的,整个大环境都不行,看着好像很好混,其实许多人混个温饱都难。
哪像现在,大哥们有钱有车有房,小弟们也能天天大鱼大肉,能赚到钱,才是真的好混,好勇斗狠一辈子,最后什么也没有,还混个什么劲?”陈征不由得笑道。
“哈哈,征哥说的是,以前的社团也就少数几个龙头级别的人有钱,马仔混的比狗都不如,现在大家跟着征哥混,马仔也得活得人模狗样的了。”有人大笑道。
这些人里面,出身最好的也就阿龙阿虎,可哪怕是两人,以前也不过是豪门的保镖而已。
至于其他人,要么是阿龙阿虎跟了陈征之后招收的训练的保镖,要么就是周星星和华仔的朋友,而他们两人以前住在贫民区,他们以前的朋友,其实就是当年最底层的古惑仔。
此时说以前的古惑仔混得连狗都不如,虽然有附和陈征的意思,其实也是对以前的自己的一种调侃,毕竟当年的古惑仔过得什么日子,他们自己最清楚。
真要混的那么好,也不可能为了两个盒饭,一百块一天的工资,就跟着周星星和华仔一起过来在陈征的电影里面客串了。
最后更是为了陈征许诺的十万块钱,那是真的敢拼命啊,面对毫无准备的情况下,被人拿着家伙偷袭,硬是打了回去。
当然,现在回头来看,当年给陈征卖命是值得的,不但当时陈征兑现了十万块钱的承诺,之后陈征更是带着他们统一了香港的地下势力。
现在大家都变成了有车有房的一方大佬了,社团也安稳得很,在香港跟政府合作,背后还靠着大陆,每年大家的分红也不少,还不用担心犯事儿了被抓。
毕竟大家做得都是合法生意,虽然有点擦边吧,最多也只能算是灰产,收入很大一部分还交了上去,只要个人不犯太严重的事儿,基本上都不会出问题。
这些年来,虽然从九龙扩张到整个香港,之后跨过澳门,虽然折损了一些人,可那些人也算是死得其所,毕竟陈征给了很高的安家费,他们留下的家人,这些年也都有被妥善照顾。
至少相比于以前混社团,死了就死了,给陈征卖命绝对是有保障的。
这些年,他们已经不用在做脏活了,毕竟社团有专门做脏活的人。
陈征满场转悠了一圈,跟大家都打过招呼后,找了个清净的地方坐下休息。
过了一会儿,阿龙也端着酒杯走了过来。
“阿勇还没有把阮强逮到吗?”陈征不由得有些好笑的问道。
“没有。”阿龙笑着摇了摇头。
“这次又追到哪儿去了?”陈征问道。
“泰国。”
“已经整整十年了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