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本小说网 > 女生言情 > 老爹苏东坡老婆李清照老铁宋徽宗 > 第260章 毋意 毋必 毋固 毋我

第260章 毋意 毋必 毋固 毋我(2 / 2)

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。

有的引《汉书》,有的举《后汉书》,有的论先秦引书之例。

驳到最后,一条不剩。

我才知道,不是我证据有力,是我读书太少,先入为主,把疑点当成了铁证。”

台下有人轻笑,有人若有所思。

苏遁摇头自嘲:“可见格物之先,先要格自己的‘心’。

心有偏私,则视物皆偏。

子曰:‘毋意,毋必,毋固,毋我。’

这‘四毋’,正是读书人下笔之前当先念的咒。”

众人敛容静听。

苏遁又道:“方才诸位以诗证酒价,还犯了第二个问题——选错了文献。

诗者,情之所发,志之所之。

可以兴,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。

但以诗证史,终究隔了一层。

正如叶兄所言,曹子建‘美酒斗十千’之语,唐人袭用者众,未必是实。

杜诗号为‘诗史’,然终究是‘诗’,非史也。”

他看向众人:“那么,唐朝酒价究竟当以何书为准?

吾以为,当以《唐书·食货志》为准。

诸位可有人知道,《唐书·食货志》中记载的酒价为几何?”

台下鸦雀无声,众人面面相觑,竟无一人能答。

这些学子读的是经义、诗赋,为的是科举,谁会去看《唐书·食货志》?

纵使看了,也不会去记一个小小的酒价啊!

苏遁也不为难,自问自答:“《新唐书·食货志》载:乾元三年,复禁民酤,以佐军费,置肆酿酒,斛收直三千。

一斛十斗,斗直三百。

又载:贞元二年,复禁京城、畿县酒,天下置肆以酤者,斗钱百五十。”

此言一出,台下惊诧一片。

众人面面相觑,低声议论:“苏先生连《食货志》都烂熟于心,这等博闻强识,真非常人所及。”

有人叹道:“我等读书,只知经义诗赋,何曾留意过这些?难怪苏先生能开宗立派。”

苏遁对众人崇拜的目光不以为意,顿了顿,继续道:“杜甫《赠毕四曜》诗中说“东家蹇驴许借我,泥滑不敢骑朝天。”

可见杜甫此时在京城,并在朝为官,杜甫一生在朝为官,仅在乾元元年任左拾遗时。

故而,《赠毕四曜》这首诗应是乾元元年所写。

乾元元年与乾元三年相差不远,酒价应该用相差不远。

所以,杜甫所写“速宜相就饮一斗,恰有三百青铜钱”,非袭用成语,乃是实写。”

台下再次响起低低的议论声。

有人悄声道:“杜甫当过左拾遗,这我知道。可他哪一年当的,谁记得?”

旁边的人摇头:“别说哪一年,我连左拾遗是几品官都不知道。”

又一人接口道:“苏先生不但记得乾元元年,还能从一首诗里推敲出写作年份,再跟《食货志》对榫——

这书读得也太细了。”

苏遁对众人的惊诧不以为意,只微微一笑,话锋一转:“然而——

为何乾元三年,一斗酒直三百,二十六年后的贞元二年,酒价竟跌至斗钱百五十?

诸位可有人能推测一下背后原因?”

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全场,等着有人接话。

古堇略一思索,举手答道:“乾元年间,正值安史之乱,天下板荡,物资匮乏,粮贵则酒贵,故斗直三百。

至贞元初,乱事渐平,虽未尽复承平,然比之乾元年间,已安定许多。谷贱则酒贱,故价落。”

苏遁赞许地点头:“古秀才所言极是。王荆公有诗云:‘百钱可得酒斗许,虽非社日常闻鼓。’

荆公所言,乃本朝承平之时,酒价较之晚唐又低了许多。

可见自唐末五代至今,四海渐定,生民渐安,粮价既平,酒价亦随之而落。

此非上天眷顾,实乃祖宗积德、朝廷爱民、百官勤政之所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