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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的阳光透过人事部办公室的百叶窗,在殷梅的办公桌上投下明暗交错的条纹。她面前堆着近三年的辞退档案,按部门分成了四摞,最上面的“技术岗”“研发岗”档案已经被翻得有些散乱,每份档案袋上都贴着她手写的便签——“材料齐全”“缺工会记录”“需补离职面谈表”,分类清晰得像她平时整理的员工社保台账。
殷梅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,拿起桌上的薄荷糖放进嘴里,清凉的味道让她稍微清醒了些。从早上开始,她就对着这些档案逐页核查,大部分辞退案例的流程都符合规定:《责任认定书》有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签字,《工会协商记录》盖着鲜红的工会公章,离职面谈表上还留着员工手写的意见,就连“业绩不达标”的辞退理由,后面都附着连续三个月的绩效考核报告,数据详实,逻辑清晰。
“要是都这么顺利就好了。”殷梅小声嘀咕着,伸手去拿“研发中心”那摞档案。这是她最担心的部门——研发岗员工大多掌握核心技术,辞退流程本应更加严谨,可之前整理档案时,她就隐约觉得有些材料不对劲,只是当时没来得及细查。
她抽出第一份档案,封面上写着“施红,研发中心高级工程师,2022年8月辞退”。殷梅翻开档案,首先看的就是《责任认定书》,上面的辞退理由一栏写着“无法配合团队工作,多次拒绝参与项目协作,严重影响项目进度”。看似合理的理由,却让她皱起了眉——施红是公司2019年引进的高级人才,入职三年来参与过五个重点项目,其中三个项目还获得了行业奖项,这样的员工怎么会突然“无法配合团队工作”?
带着疑问,殷梅继续往后翻。按照规定,《责任认定书》除了部门负责人签字,还需要项目组至少三位成员的评议记录,证明员工确实存在“不配合工作”的情况。可施红的档案里,只有研发中心主任胡然的签字,没有任何项目组成员的评议,甚至连胡然的签字日期都模糊不清,像是后来补签的。
更让殷梅起疑的是工会盖章处——那里竟是空白的。公司规定,辞退工龄超过三年的员工,必须经过工会协商,确认辞退理由合理、补偿方案合规后才能盖章。施红2019年入职,2022年辞退,工龄刚好三年,按道理工会必须参与协商,可这份《责任认定书》上,连工会的联系电话都没留,更别说协商记录了。
“这也太敷衍了。”殷梅拿起放大镜,仔细查看离职面谈记录。记录上的“员工意见”栏写着“同意辞退方案,无异议”,但签名处却是打印的“施红”二字,而非手写签名。她对比了档案里施红入职时填写的《员工基本信息表》,上面的手写签名笔画舒展,和打印体有着明显区别——很明显,这份离职面谈记录是伪造的。
殷梅把施红的档案放在一边,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击着,脑子里飞速思考着:没有项目组评议、缺少工会协商记录、离职面谈签名造假,这三个漏洞随便一个都能让辞退流程失效,可施红的档案却顺利通过了审批,背后到底是谁在操作?
她深吸一口气,拿起第二份研发中心的辞退档案——“邓薇,研发中心工程师,2023年1月辞退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”。邓薇是2022年10月入职的,试用期三个月,2023年1月被辞退,单从时间上看没什么问题,可翻开档案后,殷梅的眉头皱得更紧了。
档案里只有一份模糊的《试用期考核表》,考核结果写着“不合格”,但考核指标栏却是空白的,既没有“技术能力”“项目参与度”等具体考核项,也没有对应的评分标准。直属领导评价栏里,只写了一句“不符合岗位要求”,没有任何具体事例说明,连评价人的签名都只签了个“王”字,看不清全名。
“这也能算考核?”殷梅忍不住提高了声音,旁边工位的同事疑惑地看了她一眼,她连忙压低声音,歉意地笑了笑。按照公司《试用期管理办法》,试用期考核必须包含至少五项具体指标,每项指标都要有明确的评分依据和直属领导的详细评价,像邓薇这样只有“不合格”三个字的考核表,根本不符合规定,更别说作为辞退依据了。
她翻遍了邓薇的整个档案,除了这份模糊的考核表,再也找不到其他辞退材料——没有试用期工作任务清单,没有项目成果反馈,甚至连hR与邓薇的沟通记录都没有。仿佛邓薇只是因为一张写着“不合格”的纸,就被轻易辞退了。
殷梅把施红和邓薇的档案并排放在桌上,拿出红笔在便签纸上列出疑点:“1.施红:工龄三年,无工会协商记录;无项目组评议;离职面谈签名伪造。2.邓薇:试用期考核无指标、无依据;缺直属领导详细评价;无任何工作成果反馈。”写完后,她盯着这两份档案,心里升起一个疑问:这两个研发岗员工的辞退流程都存在严重漏洞,是巧合,还是有人故意为之?
就在这时,手机震动了一下,是周萍发来的消息,问她有没有查到吴建国的辞退档案。殷梅想起早上周萍说的,吴建国可能因为抱怨曾刚被辞退,连忙在电脑上打开员工离职系统,输入“吴建国”的名字——2022年12月离职,辞退理由“不服从管理”,所属部门“第二生产分厂”,直属领导“曾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