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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狗食日。
这四个字,搁在凡俗世间。
不过是个能让全村老少敲锣打鼓的稀罕天象。
等那黑影子挪开,太阳重新露脸,该挑粪的挑粪,该吃的吃,日子照旧过,谁也不会多记一天。
可搁在修行界。
这四个字的份量就不一样,重得能压垮一座山。
太阳从来就不是什么太阳。
是老天爷悬在人间头顶的一只眼。
睁着的时候,照得见山河气运,照得见所有见不得光的腌臜事。
但凡有谁想做些逆天而行的勾当,它一眼瞪过去,管你是什么仙佛妖魔,当场就得灰飞烟灭。
只有当这只眼闭上的这片刻功夫。
有些本该被盯死的事,就有了片刻的喘息的机会。
就比如此刻的江倾。
不知何时,她脚下的雪地已经渗开了一片猩红。
不是血,是阵纹。
那些扭曲的纹路在雪下缓缓流转,越转越快,快到最后连纹路都看不清了。
只剩一团模糊的红光,像极了深秋时节被霜打过的枫叶,红得温润,却也红得让人后脊梁骨都发凉。
也就是在这时,一缕极淡极淡的灵气,竟从江倾身上溢了出来。
江倾低头看着自己的手。
手指纤长,骨节分明,指甲盖是淡淡的粉色。
这本就是一双极好看的手,可在她自己眼里,这双手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般好看过。
因为指尖缭绕的那点东西。
是她盼了一辈子,等了一辈子,差点就以为这辈子都摸不到的东西。
江倾闭着眼,深深吸了一口气。
眼眶里有东西在打转,可她死死咬着嘴唇,硬是没让那点不争气的玩意掉下来。
“这便是灵气吗?”
她轻声说道,声音温柔得像是在哄襁褓里的婴儿。
“原来,竟是这般的温暖。”
这话落在林尘耳朵里,却让他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。
江倾收回目光,看向林尘。
嘴角的笑意不仅没散,反倒又添了几分明媚。
她伸出手,掌心向上,那缕灵气在她掌心缓缓流转,像托着一团温润的月光。
“走吧,小弟弟。”
林尘站在原地没动。
他的眸子愈发深沉,不是愤怒,也不是恐惧。
是一个在泥地里摸爬滚打长大的孩子。
遇见了自己看不懂,却又觉得极度危险的东西时,在本能地往后退。
林尘这个人,打小就不算特别聪明。
栀晚教他认字,一个字教了七遍,他能忘八遍。
气得栀晚拿书卷敲他脑袋,也硬是不长记性。
他确实不聪明,可他有一样东西,是那些读了一肚子圣贤书的读书人,还有那些修了几百年道的老神仙都比不了的,那是直觉。
是饿极了去偷人家馒头,被人追着打了三条街练出来的直觉。
是一回回从死人堆里爬出来,一回回差点被野狗啃了骨头,刻在骨子里的求生本能。
哪里不对劲,他说不上来。
他就觉得江倾笑得太好看了。
一个人笑得太好看的时候,要么是真的开心到了极致,要么就是在藏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。